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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专精特新副高,举荐人找谁?
发布时间:2026-10-13 1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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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面我们聊完专精特新举荐副高的申报门槛、企业举荐名额,很多 HR 和技术骨干紧接着问:举荐通道的核心门槛 ——1+1 署名举荐人到底找谁?举荐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?
鄂人社发〔2024〕32 号明确,专精特新举荐制工程副高,不唯学历、年限、中级职称,但申报必须取得两位举荐人联合署名推荐,也就是业内常说的「1+1 举荐机制」。举荐意见书是评审核心材料之一,人选不对,材料直接不受理。
 「1+1」举荐人构成
举荐人①:企业方举荐人(二选一)
  • 企业董事长
  • 企业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
要求:为申报人所在专精特新 / 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岗人员,熟悉申报人技术工作实绩、项目成果、技术贡献。
举荐人②:行业专家举荐人(满足其一即可)
  • 院士
  • 战略科学家
  • 享受国务院 / 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
  • 正高级工程师及同层级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
要求:同行业专家,熟悉申报人所在专业领域技术工作,对申报人的技术创新能力、成果价值能够独立评价。
重点提醒: 两位举荐人相互独立,不能是同一人;不能由申报人本人自行代签举荐意见,举荐意见必须由举荐人本人审阅、亲笔署名。
 举荐人要承担什么责任?
举荐不是简单签个字,举荐人需要履行举荐责任,实行举荐负责制:
  1. 真实性审核责任
    举荐人要核实申报人在岗情况、技术业绩、专利、项目成果、获奖材料等信息真实性,对举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如果存在弄虚作假,举荐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  2. 客观评价责任
    必须实事求是评价申报人的技术能力、攻关贡献、成果转化价值,不能夸大业绩,不能无依据拔高评价。
  3. 接受问询责任
    评审阶段,专家评委有可能针对举荐意见内容,向举荐人核实 / 研发带头人,侧重介绍申报人在企业内部的技术贡献、项目落地情况;外部同行专家,侧重评价申报技术成果在行业内的技术水平、创新价值。两份举荐意见侧重点要互补,不要内容高度雷同。
  4. 内部先筛选人选,再启动举荐对接
    举荐是重要的信用背书,建议企业内部先完成人才摸底、成果预审,确认人选成果过硬,再启动举荐人沟通,避免浪费企业宝贵举荐名额。
  5. 留存沟通记录
    做好举荐材料交接记录,确保举荐人完整阅读申报人全部业绩材料,确认自愿举荐,留存相关佐证,规避诚信风险。
⚠️ 本文为政策科普解读,举荐人详细要求、申报材料清单以当年省人社厅、市人社局、经信部门官方申报通知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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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协会质量服务站陈老师 13387508133